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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鉴证业务指引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2.5号(试行)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9-02 | 22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附件2: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参考文本)

报告号:

备案号:

 

__________: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____纳税事项进行确认,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纳税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现行税收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等业务规范要求,对贵单位委托的纳税事项,发表鉴证意见。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1.

2.

提示:本报告仅供贵单位时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机构及其服务人员无关。

 

 

涉税服务人员:(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地址:

日期:

 

附送资料:

1.鉴证业务报告说明

2.税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