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3月29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准则概述
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
套期的三种类型
- • 公允价值套期: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等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 • 现金流量套期: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 •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企业可以将期权、远期合同、互换合同等指定为套期工具。
被套期项目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包括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等。
三、套期关系与套期有效性
套期会计适用条件
- •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 • 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 • 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修订要点
本次修订扩大了套期会计的适用范围,取消了80%-125%的套期有效性量化门槛,引入更加原则性的套期有效性评估标准,使套期会计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法规原文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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