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4年1月2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准则概述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准则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的情形。
二、估值技术
三种估值方法
- • 市场法: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
- • 收益法: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
- • 成本法:反映当前要求重置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
三、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四、非金融资产与负债计量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应当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不履约风险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应当考虑不履约风险,并假定不履约风险在负债转移前后保持不变。不履约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法规原文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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